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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主協助措施補助計畫 公告資訊
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主協助措施補助計畫
  1. 受理期間:於110年10月20日止(以郵戳為準)。
  2. 受理機關:勞動力發展署。
  3. 補助對象:雇主(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、私立學校或依人民團體法其他法令設立之團體,但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)。
  4. 申請方法:本計畫補助得由一家雇主個別提出申請,或由一家雇主統籌其他雇主聯合申請,申請之雇主應於受理申請期間檢附必要之書表文件,依序裝訂後備齊紙本及掃描電子檔,以掛號方式郵寄該署(以郵戳為準),逾期不予受理。